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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返回上页

各院部: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将至,现将期末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19-21日为考试周,本学期仍实行中高职混合安排考试,总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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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试时间不够的,可自行增加考试时间,原则上6月9日前(含当日)完成考试安排。因公共课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无法确定公共课程所在班级、人数及教室,故公共课程考试请各二级学院一并安排,缺监考老师的可以找两院部提供。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上的总体安排,优先安排中职。

2.20级中职技能高考班(含技工班)期末考试无需组织单独考试,成绩参考技能高考成绩进行折算认定。

3.中高职期末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组织,由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有新增的考试改革课程的教学单位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做好相应的考试准备。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确定后请不要随意换动,确需变更请务必告知教务处。

4.高职扩招班(弹性学制)考试安排在线上最后一次课进行。

二、期末考核具体要求

(一)考试课程要求

1.所有必修课程(除公共艺术课(音乐)、公共艺术课(美术)、体育课、音乐鉴赏及中职心理健康)必须安排正式考试,公共艺术课(音乐)、公共艺术课(美术)、体育课、音乐鉴赏及中职心理健康可安排随堂考试。

2.中高职的公共课按照全校统一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公共课部安排教师监考和巡查,其他所有应组织考试的专业课程均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公选课是考查课程,公选课在课程结束后随堂进行考查或安排一次大作业,考查内容或作业内容以标准试卷纸提交课程所在的院部教学秘书处。

3.所有试卷名称请务必与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务系统上的课程名称一致。

(二)试卷出卷要求

1.中高职考试所有课程出A、B两套试卷,一套作为考试用卷,一套作为备用卷。如果期末考试所选用的试卷出现泄题情况,可向教务处报备并启用备用卷,各院部应在下学期开学前对该课程重新再出一套备用卷。期末考试前由教务处统一公布各院部启用哪一份试卷进行考试。

2.试卷命题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进行研制,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参与命题。凡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教师同时授课的课程,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班级同时开课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A、B试卷的试题相互之间及与上年试题重复率控制在30%以下。

3.各出卷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中考试命题要求,加强试卷的审核,教务处会抽查所有试卷,对出卷不规范的试卷及学院进行通报。

4.试卷及答案出好后由教学秘书汇总填写《期末考试试卷审核登记表》(需要重修考试形式的课程也填写此表)、《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附件2),交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 2023年6月2日前一并交教务处。

5.审核后的试卷,用电子文档存档,格式要求如下:考试课程文件夹(中、高职),每份试卷文件按照“课程名称_命题教师姓名”命名,若同一课程因教学内容原因,致使不同班使用不同试卷,请在样卷上务必注明,同时注明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并按规定的试卷模板[见教学群共享]对试卷和标准答案进行排版,发给教务处章桂旻老师。

6.控制试卷难度,总评成绩不及格率控制在20%以内。

(三)考场要求

1. 考场布置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每个考场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45人,较小教室不应超过30人。以座位间应有一个位置的间距为标准,考场人数过多应考虑分多个考场。

2.考场应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及抽屉无任何资料。本学期考试前,将组织检查小组,对所有考场进行检查。

3.每场考试前,监考教师应宣布考场纪律。若非考试需要,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将手机等通信设备放到指定位置(按座位号放入教室的手机袋内),考试期间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的,视同作弊。

4. 考场要张贴座位号,监考教师要督促学生按号就坐,“横成行、竖成列”规范考场座位,以维护考场秩序的严肃性。

(四)阅卷、成绩录入要求

1.试卷阅卷规范:试卷批阅应严格规范,只出现正分,并在试卷开始的题号下面给出每大题的得分和总分(见附件3)。

2.理实一体化项目考核、实操考试、口语考试、上机操作考核,课程作品考试等形式的考核,要提交成绩评阅记录表(参考附件4),且保存好考试的电子档答题材料。

3.所有课程成绩于2023年7月9日前上网录入(7月9日晚23时整关网)。

4.试卷装订要求如下:

(1)装订时首先将封面信息填写清楚、完整,其次将试卷按照学生学号先后顺序排列整齐。

(2)装订顺序是:试卷封面、学生成绩(原始)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试卷与答题纸。

(3)试卷装订完毕后,由各院部放入试卷库保存。

5.任课教师(包括实训教师)的成绩登分册及试卷袋交至班级所在的学院,各二级学院要对试卷的回收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自查,填写试卷回收审查表(见附件5)后,统一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将中高职成绩登分册及试卷回收审查表一并交试卷存放室。

(五)考前宣传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在考前要认真组织考务工作会,认真研究布置期末考核各项工作,组织学习期末考核通知的相关要求及《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老师考务能力的培训,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强调考试安排、出卷阅卷要求、考场纪律要求等,不得因未通知到位出现监考空场现象。考务会需留好现场照片,放在在期末教学检查各院部的自查报告中。

2.各二级学院部要开展学生动员,要求学生积极备考,利用班会、早晚自息开展考前复习宣传、动员以及考风考纪要求宣传,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并积极参加考试,特别是本学期达到红色预警的学生,如不重视将可能留级或延期毕业。

3.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应至少于考前3天办理缓考手续并报送教务处,否则将按缺考处理。

(六)纪律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做好考试前的命题组织工作,考试的安排工作,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考试后的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2.为了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各院部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考试命题、试卷的制作、试卷的审核及保管等工作,加强试卷管理,避免出现试卷泄题现象。

3.各二级学院考前要将《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爆光栏》以展板形式立于醒目位置,对考试违纪学生及时上报教务处。

4.要求学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考考试,监考教师要检查考生证件,要求学生对号入座,杜绝替考代考现象。

5.监考教师要详细填写“试卷袋”上有关信息、考场情况表等。

6.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监考期间不得批阅试卷、看报纸、看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7.凡出现未按时提交试卷,试卷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出卷不规范,试卷传输过程中不按保密要求进行造成各种形式的泄密,监考人员不按时到考场或未到考场等现象,均按《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试行)及《关于教学事故处理的补充规定》相关条款执行,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院部的责任。

附件:1、期末考试试卷审核登记表

2、期末考试安排表(各教学单位提交)

3、试卷批阅规范(高职/中职)

4、成绩评阅表(参考)

5、试卷回收审查表

6、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学校巡查安排

  7、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查记录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