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2024年学校部门预算以及资金计划情况,现就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经费正常支出(如:工资、津补贴、公积金、社保等)
二、公共经费正常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水电费、学生活动费等)
三、其他紧急费用支出,另行与财务处联系。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各自部门预算情况,即日起可至财务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计务处
2024.06.12
发布时间:2024-06-13 返回上页
关于财务报销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2024年学校部门预算以及资金计划情况,现就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经费正常支出(如:工资、津补贴、公积金、社保等)
二、公共经费正常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水电费、学生活动费等)
三、其他紧急费用支出,另行与财务处联系。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各自部门预算情况,即日起可至财务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计务处
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