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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返回上页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及线上教学安排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中高职学生考试将提前一周。因考试提前导致未完成的教学内容需要利用周六进行补课。12月5日(周六)补上周一的理论必修课,12月12日(周六)补上周二的理论必修课,12月19日(周六)补上周三的理论必修课,12月26日(周六)补上周五的理论必修课。周六补课期间,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

由于2020级高职学生开学时间较晚,教学内容无法在线下完成,考试结束后需要安排2020级各专业(含单招扩招)学生进行线上教学。2020级高职学生(不含单招和扩招学生)线上教学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15日,共2周;2020级高职单招和扩招专业学生线上教学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22日,2月22日至2月26日,共4周。

     二、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寒假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至2月21日,2月25日(正月十四)全体教职工上班。中高职学生寒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月26日(正月十六),2月27日、28日学生返校报到,2月28日晚全体班主任、辅导员清查到校人数,召开2021年第一次班会。3月1日开始上课。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和校党委统一部署,统筹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和师生安全工作。放假前,各班级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加强健康教育,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包含法制教育、毒品预防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冬春火灾防控等内容,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指导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

学生工作处统筹做好家校联系工作。通过微信群、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告知线上教学和开学报到等事宜,提醒家长对学生寒假生活进行有序安排和指导,明确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

     四、做好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要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强化应急演练。

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包括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认真研判本校火灾防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及时消除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安全责任,全面遏制校园内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校园和谐稳定。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师生做好预防。

     五、加强廉政教育

      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不准”,预防和杜绝“节日腐败”,严防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公务车辆节假日停放至学校,严禁公车私用。

     六、落实值班值守工作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工作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做好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响应效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中层干部如有外出请填写《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中层干部外出报告单》提交党办及院办备案。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0二0年十二月二日